变更登记规程(宁波)

一、更改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址、身份证明名称、号码的,其程序如下:

  (一)到咨询窗口领取表3《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按规定要求填写、盖章或签字;

  (二)到办证大厅受理窗口,将资料交工作人员审核并交纳相关费用,到领证窗口领取行驶证芯;

  (三)到车管所场地上拍摄车辆照片;

  (四)将照片和机动车行驶证芯交办证大厅窗口;

  (五)到办证大厅领证窗口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

二、变更车身颜色(包括车体广告)、发动机、车身车架(包括重新打印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整车
   调换的程序如下:

  (一)变更前

  1. 咨询窗口领取表3《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按规定要求填写、盖章或签字;

  2. 将资料交业务领导岗审核,符合规定的,加盖“准予变更”章。

  (二)变更后

  1、到检测站将车辆交检验员查验,属变更发动机、车身车架和调换整车的,到检测站进行安全检
   测,并进行盗抢查询。变更发动机、车架,重新打印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更换整车的须将变更
   后相应的拓印粘贴在受理凭证的背面;

  2、检验合格后到办证大厅受理窗口办理,并交纳相关费用;

  3、凭收款凭证到领证窗口领取机动车行驶证芯后到本所场地上拍摄车辆照片;

  4、将机动车行驶证芯照片交办证大厅窗口;

  5、到办证大厅领证窗口领取登记证书、行驶证。

   提示一:做车体广告的,变更审核时还须提交广告图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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